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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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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管理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实行班主任负责制班主任实行8小时跟班制,并从学生的实际出发,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的和谐地发展。  
(一)热情关怀,爱护学生,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活动,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情操;
(二)严格执行各项班级管理制度,组织和建设班级集体,努力形成良好的班风,使本班成为遵守纪律,勤奋学习,团结向上,朝气蓬勃的集体;
(三)每周定期召开班会,通报本班各项相关事宜,研究班级动态及解决问题的对策,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上,并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各种有益活动;(四)班主任实行跟班听课制,深入了解和研究学生动态和学习情况,协调进行教育的要求与步调;
(五)经常与任课教师沟通,对学习差生采取"分层次""开小灶"教育法,耐心施教,解决其"吃不到"或"吃不了"现象;
(六)负责学生的品德评定、写好评语,鼓励学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对学生学习状况、奖惩等事宜提出意见;
(七)定期对学生宿舍检查,掌握班级纪律、卫生、内务和学生的思想、爱好、性情、时间利用等情况;
(八)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每学期期中考试后和期末与家长书面汇报,报告全班的考试成绩,班级学生思想和行为动态,共同研究学生教育问题。二、班主任学习顾问制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督促学生学习,我院特执行独特的班主任学习顾问制。
(一)各班班主任深入课堂跟班听课,掌握各科课程进度和学生课堂表现情况;
(二)各班班主任针对不同的学生,以及了解任课老师和辅导课老师的反馈信息,帮助其制定学习计划,监督其执行;
(三)学生的资料归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生课堂笔记;
(四)定期召开学生学习交流会,采用本届、本班座谈会等方法进行英语学习方法的相互交流;
(五)根据本班特点,建立学习互助小组。
三、生活老师24小时负责制实行生活老师24小时负责制,进行学生宿舍生活管理工作。
(一)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教育学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每天定时检查学生宿舍,负责学生宿舍的纪律、卫生、安全检查,加强防治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三)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体健康,了解学生关心的问题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四)经常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反映学生生活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五)负责宿舍的公物管理;
(六)经常开展宿舍文化活动,使宿舍形成精神文明的文化氛围;
(七)负责不定期抽查学生宿舍的卫生,严格按《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认真落实,并做好原始记录;
(八)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杜绝使用违章电器及明火。

考勤管理
为了加强学生组织纪律,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请假制度
(一)学生请假一律通过家长向班主任请假。否则一律无效。
(二)学生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一天到班主任处填写请假报告单,不允许其他学生代为请假。
(三)因病发突然,来不及提前请假的,也必须通过电话或口头向班主任请假,之后,到班主任处补填假条。
(四)因病请假的,必须拥有医院开据的病休(住院)证明,无病休(住院)证明的,一律视为旷课。(
五)学生请假2日以内,由班主任批准;3至10日,由学生工作主管批准;10日以上,有项目主管批准。
(六)假条分为正本和副本两部分。学生因病因事需要离开公寓时,正本由班主任保管,副本交宿舍主管老师保管。(七)学生请假期间,一切责任自负,并要接受学院有关规定的处罚。(八)请假学生必须在假期期满后,及时当面向班主任销假。逾期不销假的,视为无故旷课。(九)需要续假的,按请假程序办理。二、旷课处理
(一)学业处理1.非专业课考试之日前,凡是迟到达到实际课时数的50% 或旷课达到实际课时数的20%者,均不得参加正常考试,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补考。符合以上情况的学生,每科只有一次补考的机会,如补考不及格,只能随同下届学生免费重修。2.针对专业课,第一条所述情况的学生不可以参加正常考试,也没有Redo的机会,只可以在接受专门辅导后参加Reassess。如不能通过需要重修。
(二)纪律处理
1、一学期累计无故旷课达30学时者,可给予警告纪律处分1次。2、一学期累计无故旷课达50学时者,可给予严重警告纪律处分1次。3、一学期累计无故旷课达100学时者,可给予留校察看纪律处分1次。4、一学期累计无故旷课达150学时者,可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心理管理

学生心理健康实施方案 
1、确定领导小组,组建教师队伍。  

建议学校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项紧迫的任务来抓,成立以校领导亲任组长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抓紧师资队伍培训,力求全员参与。  
2、做好子课题研究申报工作。  
为重视课题建设,定期进行课题研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活动课的教研活动,推选优秀教师上观摩课,认真开展咨询活动课注意收集整理有关心理健康资料,认真撰写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心得体会、个案分析、总结论文等并进行交流推广。努力总结经验,提高教师的心理素质的业务能力。 
3、大力向师生、家长宣传有关的心理健康知识  
在新生开学第一、二周时间利用学报、校园广播台、宣传栏等宣传心理咨询室刚开始,及时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并动员全体教师加强对本班学生的心理辅导,在每班设心理委员,建立心理档案和典型案例做好跟踪记录,帮助学生摆脱心理烦恼、困惑、焦虑等。  
4、搞好家校联系,做好家庭教育指导。  
学校将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等结合教育网络,积极搞好学校配合,向家长宣传“心育”知识,让家长体会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家庭心理辅导的指导,及时对子女进行心理辅导,请他们与学校配合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同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及校内外德育基地活动,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  
6、开展心理咨询  
学校心理咨询的形式主要有现场咨询、电话咨询、来信咨询等。咨询室将结合我校的办学实际,对在校生的学习、适应、发展等问题给予直接或间接的指导和帮助,并对有关轻微的心理障碍者进行诊断、矫治等。  
6、开展心理讲座  
心理咨询室将根据学生各个阶段的具体情况,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题性的讲座。  
7、开展班级心理活动课  
班级心理活动课不同于一般的班级主题活动,它以学生的成长、需求为出发点,并以此作为活动主题,如学习困扰,人际交往、青春期问题等,以班级为单位,主要对学生进行发展性辅导。我校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尝试开展班级心理活动。  
8、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除了记录一个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外,还可以发现其潜能和预防某些心理疾病的发生。但鉴于我校的实际情况,目前可考虑只建立一部分较特殊的学生的心理档案。

宿舍管理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建立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学生的住宿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检查学生宿舍的检查分为宿舍管理老师日检查、宿舍主管的周抽查和以学院领导作领队的检查组的月检查。检查结果以百分制计,每月进行一次总评。其中,总评成绩中,宿舍管理老师的成绩占总分的25%,宿舍主管的成绩占总分的25%,以学院领导作领队的检查组的检查成绩占总分的50%。二、学生宿舍评优及奖励学院每两个月月进行一次达标及优秀宿舍、达标个人的评比,每学期评比两次。各公寓评选出优秀宿舍一个,授予流动红旗,并给予100度的用电奖励;达标宿舍若干,给予50度的用电作为奖励;达标个人若干,给予价值20元的物质奖励。
(一)优秀宿舍的评比标准:检查综合评定成绩宿舍名列第一。
(二)达标宿舍的条件:
1、尊重教师,有礼貌。
2、门窗、玻璃、座椅、窗台要清洁、干净、无污渍。
3、被褥等床上用品叠放整洁。
4、物品(箱子、衣服、鞋等)摆放整齐,用具(脸盆、牙具、饭盒等)摆放合理,不乱挂衣物。5、天棚四壁无灰,墙角无蜘蛛网,灯具明亮。6、地面干净,无污渍,无杂物,无垃圾。
7、无人员无故滞留。
8、无严重违纪现象发生。
(三)个人达标的条件
1、尊重教师,有礼貌,与其他同学和睦相处。
2、被褥等床上用品叠放整洁。
3、物品(箱子、衣服、鞋等)摆放整齐,用具(脸盆、牙具、饭盒等)摆放合理,不乱挂衣物。
4、无严重违纪行为。
三、宿舍严重违纪行为的处理
(一)以下行为属于宿舍管理中的严重违纪行为:
1、晚上查寝过后,仍外出。
2、擅自容留其他人员住宿。
3、擅自窜寝住宿。
4、擅自移寝。
5、未请假,夜不归寝。6、熄灯后,大声喧哗,严重影响他人休息。
7、故意破坏公物。
(二)对严重违纪人员的处理:
1、发生“三(一)”所列严重违纪行为一次的,予以通报批评。
2、发生“三(一)”所列严重违纪行为二次的,予以警告处分。
3、发生“三(一)”所列严重违纪行为三次的,予以记过处分。
4、发生“三(一)”所列严重违纪行为四次的,予以记大过处分。
5、发生“三(一)”所列严重违纪行为五次以上的,予以“勒令退学”处理。


四川外国语大学2+2国际本科留学项目

学生管理


班级管理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实行班主任负责制班主任实行8小时跟班制,并从学生的实际出发,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的和谐地发展。  
(一)热情关怀,爱护学生,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活动,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情操;
(二)严格执行各项班级管理制度,组织和建设班级集体,努力形成良好的班风,使本班成为遵守纪律,勤奋学习,团结向上,朝气蓬勃的集体;
(三)每周定期召开班会,通报本班各项相关事宜,研究班级动态及解决问题的对策,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上,并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各种有益活动;(四)班主任实行跟班听课制,深入了解和研究学生动态和学习情况,协调进行教育的要求与步调;
(五)经常与任课教师沟通,对学习差生采取"分层次""开小灶"教育法,耐心施教,解决其"吃不到"或"吃不了"现象;
(六)负责学生的品德评定、写好评语,鼓励学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对学生学习状况、奖惩等事宜提出意见;
(七)定期对学生宿舍检查,掌握班级纪律、卫生、内务和学生的思想、爱好、性情、时间利用等情况;
(八)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每学期期中考试后和期末与家长书面汇报,报告全班的考试成绩,班级学生思想和行为动态,共同研究学生教育问题。二、班主任学习顾问制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督促学生学习,我院特执行独特的班主任学习顾问制。
(一)各班班主任深入课堂跟班听课,掌握各科课程进度和学生课堂表现情况;
(二)各班班主任针对不同的学生,以及了解任课老师和辅导课老师的反馈信息,帮助其制定学习计划,监督其执行;
(三)学生的资料归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生课堂笔记;
(四)定期召开学生学习交流会,采用本届、本班座谈会等方法进行英语学习方法的相互交流;
(五)根据本班特点,建立学习互助小组。
三、生活老师24小时负责制实行生活老师24小时负责制,进行学生宿舍生活管理工作。
(一)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教育学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每天定时检查学生宿舍,负责学生宿舍的纪律、卫生、安全检查,加强防治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三)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体健康,了解学生关心的问题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四)经常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反映学生生活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五)负责宿舍的公物管理;
(六)经常开展宿舍文化活动,使宿舍形成精神文明的文化氛围;
(七)负责不定期抽查学生宿舍的卫生,严格按《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认真落实,并做好原始记录;
(八)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杜绝使用违章电器及明火。

考勤管理
为了加强学生组织纪律,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请假制度
(一)学生请假一律通过家长向班主任请假。否则一律无效。
(二)学生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一天到班主任处填写请假报告单,不允许其他学生代为请假。
(三)因病发突然,来不及提前请假的,也必须通过电话或口头向班主任请假,之后,到班主任处补填假条。
(四)因病请假的,必须拥有医院开据的病休(住院)证明,无病休(住院)证明的,一律视为旷课。(
五)学生请假2日以内,由班主任批准;3至10日,由学生工作主管批准;10日以上,有项目主管批准。
(六)假条分为正本和副本两部分。学生因病因事需要离开公寓时,正本由班主任保管,副本交宿舍主管老师保管。(七)学生请假期间,一切责任自负,并要接受学院有关规定的处罚。(八)请假学生必须在假期期满后,及时当面向班主任销假。逾期不销假的,视为无故旷课。(九)需要续假的,按请假程序办理。二、旷课处理
(一)学业处理1.非专业课考试之日前,凡是迟到达到实际课时数的50% 或旷课达到实际课时数的20%者,均不得参加正常考试,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补考。符合以上情况的学生,每科只有一次补考的机会,如补考不及格,只能随同下届学生免费重修。2.针对专业课,第一条所述情况的学生不可以参加正常考试,也没有Redo的机会,只可以在接受专门辅导后参加Reassess。如不能通过需要重修。
(二)纪律处理
1、一学期累计无故旷课达30学时者,可给予警告纪律处分1次。2、一学期累计无故旷课达50学时者,可给予严重警告纪律处分1次。3、一学期累计无故旷课达100学时者,可给予留校察看纪律处分1次。4、一学期累计无故旷课达150学时者,可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心理管理

学生心理健康实施方案 
1、确定领导小组,组建教师队伍。  

建议学校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项紧迫的任务来抓,成立以校领导亲任组长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抓紧师资队伍培训,力求全员参与。  
2、做好子课题研究申报工作。  
为重视课题建设,定期进行课题研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活动课的教研活动,推选优秀教师上观摩课,认真开展咨询活动课注意收集整理有关心理健康资料,认真撰写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心得体会、个案分析、总结论文等并进行交流推广。努力总结经验,提高教师的心理素质的业务能力。 
3、大力向师生、家长宣传有关的心理健康知识  
在新生开学第一、二周时间利用学报、校园广播台、宣传栏等宣传心理咨询室刚开始,及时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并动员全体教师加强对本班学生的心理辅导,在每班设心理委员,建立心理档案和典型案例做好跟踪记录,帮助学生摆脱心理烦恼、困惑、焦虑等。  
4、搞好家校联系,做好家庭教育指导。  
学校将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等结合教育网络,积极搞好学校配合,向家长宣传“心育”知识,让家长体会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家庭心理辅导的指导,及时对子女进行心理辅导,请他们与学校配合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同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及校内外德育基地活动,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  
6、开展心理咨询  
学校心理咨询的形式主要有现场咨询、电话咨询、来信咨询等。咨询室将结合我校的办学实际,对在校生的学习、适应、发展等问题给予直接或间接的指导和帮助,并对有关轻微的心理障碍者进行诊断、矫治等。  
6、开展心理讲座  
心理咨询室将根据学生各个阶段的具体情况,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题性的讲座。  
7、开展班级心理活动课  
班级心理活动课不同于一般的班级主题活动,它以学生的成长、需求为出发点,并以此作为活动主题,如学习困扰,人际交往、青春期问题等,以班级为单位,主要对学生进行发展性辅导。我校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尝试开展班级心理活动。  
8、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除了记录一个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外,还可以发现其潜能和预防某些心理疾病的发生。但鉴于我校的实际情况,目前可考虑只建立一部分较特殊的学生的心理档案。

宿舍管理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建立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学生的住宿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检查学生宿舍的检查分为宿舍管理老师日检查、宿舍主管的周抽查和以学院领导作领队的检查组的月检查。检查结果以百分制计,每月进行一次总评。其中,总评成绩中,宿舍管理老师的成绩占总分的25%,宿舍主管的成绩占总分的25%,以学院领导作领队的检查组的检查成绩占总分的50%。二、学生宿舍评优及奖励学院每两个月月进行一次达标及优秀宿舍、达标个人的评比,每学期评比两次。各公寓评选出优秀宿舍一个,授予流动红旗,并给予100度的用电奖励;达标宿舍若干,给予50度的用电作为奖励;达标个人若干,给予价值20元的物质奖励。
(一)优秀宿舍的评比标准:检查综合评定成绩宿舍名列第一。
(二)达标宿舍的条件:
1、尊重教师,有礼貌。
2、门窗、玻璃、座椅、窗台要清洁、干净、无污渍。
3、被褥等床上用品叠放整洁。
4、物品(箱子、衣服、鞋等)摆放整齐,用具(脸盆、牙具、饭盒等)摆放合理,不乱挂衣物。5、天棚四壁无灰,墙角无蜘蛛网,灯具明亮。6、地面干净,无污渍,无杂物,无垃圾。
7、无人员无故滞留。
8、无严重违纪现象发生。
(三)个人达标的条件
1、尊重教师,有礼貌,与其他同学和睦相处。
2、被褥等床上用品叠放整洁。
3、物品(箱子、衣服、鞋等)摆放整齐,用具(脸盆、牙具、饭盒等)摆放合理,不乱挂衣物。
4、无严重违纪行为。
三、宿舍严重违纪行为的处理
(一)以下行为属于宿舍管理中的严重违纪行为:
1、晚上查寝过后,仍外出。
2、擅自容留其他人员住宿。
3、擅自窜寝住宿。
4、擅自移寝。
5、未请假,夜不归寝。6、熄灯后,大声喧哗,严重影响他人休息。
7、故意破坏公物。
(二)对严重违纪人员的处理:
1、发生“三(一)”所列严重违纪行为一次的,予以通报批评。
2、发生“三(一)”所列严重违纪行为二次的,予以警告处分。
3、发生“三(一)”所列严重违纪行为三次的,予以记过处分。
4、发生“三(一)”所列严重违纪行为四次的,予以记大过处分。
5、发生“三(一)”所列严重违纪行为五次以上的,予以“勒令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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